仅以麦当劳分析,二者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类似的。一下的分析是非常粗略的,因为我们得到的数据是很有限的。
麦当劳在北京拥有近100家店面,据熟人介绍,每家店面的日流水金额,大的店面如西单店之类大约是10万元,一般的店面为2-3万元。在每天营业的高峰期(也就是行业内称为的餐期),店面内的顾客一直要排长队。这就是为什么他的店面需要每天出动押运车来提走现金收入。
按照我国法律,麦当劳属于服务业,营业税税率是5%。假如以每店3万元的日流水计算,每店的每日应收营业税税额为30000*5%=1500元,北京100家店的税款应为15万元。营业税属于地税局的征收范围,与国税局无关。地税局对营业税的征收额度的认定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企业上报的营业额,二是地税局对这个营业额的认可(即是否认为企业上报的营业额是可信的)。企业自然希望少报营业额,而地税局对于企业上报营业额的认可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与税务人员的主观因素的。在中国,目前在法制的框架下很大程度上还是人治的,凭借麦当劳强大的公关能力,要想取得税务局人员的放水也不难。
但是,假如企业开局了发票,情况就不同了,它必须承认开局发票的营业收入。也就是说,上报收入的弹性部分就是开具发票的金额与其实际营业金额的差值。然而这大队的顾客一般是不会主动索要发票的(这当然是麦当劳所希望看到的),而店员也不会主动提供发票。也就是说其收入几乎都是弹性的,想报多少就是多少(前提是别太夸张)。
假设要求开具发票的顾客占到5%(实际上恐怕不一定达到这个数字),那么其日应交税额的弹性部分就是15万元*95%=14.25万元。每年是14.25*365.25=5204.8125万元(按照365.25天计算是考虑到闰年)。也就是说,仅北京的麦当劳每年最多可以逃税5千多万。加上肯德基,并且我们假设肯德基的情况跟麦当劳一样,二者加起来最多可以在北京逃税1亿多。
假设我们再考虑其它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0%。如果我们按照最坏的假设,即麦当劳按照最低收入和最高成本上报纳税额,那么其可逃的企业所得税=隐瞒的收入*税率。但是实际情况很可能不是这样的,虽然对于餐饮业来说,其各项成本之和应该占总收入的不超过五分之一,否则其不赚钱,也就是说其实际成本约为总收入的20%,高于5%的营业税纳税比例。由于上报的收入应该超过成本(否则麦当劳早该关门啦),那么其在上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应该上报收入不少于实际收入的20%。那么营业税潜在逃税能力必须重新计算,即按照20%的比例计算上报金额,重新计算之后的营业税逃税金额最大值为4383万元,麦当劳加上肯德基的总金额认为是8766万元。此处的企业所得税逃税能力我不是很清楚,希望网友能够帮助补全。
PS:强调一下,本文的根据是十分有限的,分析时经常是以最坏的假设来计算的,所以麦当劳和肯德基的实际逃税金额(if they ever 逃税),可能是低于上述数字的。本文不表示作者认为麦当劳与肯德基有任何实际的逃税行为,文中分析仅仅是从学术的角度探讨一种可能性,而这种逃税的可能性对于中国本土的饮食企业也是存在的,文章例举企业仅为行业典型代表,作者无恶意攻击之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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