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设公堂
在公检法系统之外审问嫌犯(当然了,是党员嫌犯,而且是违反了党章的),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尽管双规之后嫌犯往往是被移交给公检法系统了。
2.非法拘禁
在我国,除了公检法,没有人有权扣押其他公民。被双规者往往没有与家人和律师通信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是被孤立的囚禁在被双规的地点的。
3.可能存在包庇
因为没有根据,所以不敢妄自下定论。只是怀疑某些有足够背景的人可以逃避种种惩罚
Friday, September 1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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